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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方 伯尔尼公约 布鲁塞尔文本 (1948年) (成员总数: 49)
成员 签字 文书 生效 详细信息
丹麦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61年10月28日
1962年2月19日
乌拉圭
加入: 1967年6月7日
1967年7月10日
乍得
加入: 1971年8月4日
1971年11月25日
以色列
加入: 1949年12月14日
1951年8月1日
克罗地亚
布鲁塞尔文本(1948):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批准加入,但作出以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南斯拉夫本国语言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9号, 第98页)
冰岛
1948年6月26日
列支敦士登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0年9月1日
1951年8月1日
刚果
继续适用宣告: 1962年5月8日
1960年8月15日
刚果民主共和国
继续适用宣告: 1963年10月8日
1960年6月30日
加拿大
1948年6月26日
加蓬
加入: 1961年12月19日
1962年3月26日
匈牙利
1948年6月26日
北马其顿
布鲁塞尔文本(1948):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批准加入,但作出如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南斯拉夫本国语言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9号, 第98页)
南非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0年2月20日
1951年8月1日
卢森堡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0年3月15日
1951年8月1日
印度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8年9月12日
1958年10月21日
喀麦隆
继续适用宣告: 1964年9月21日
1960年1月1日
土耳其
加入: 1951年10月27日
1952年1月1日
加入布鲁塞尔文本(1948)但作出如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土耳其语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12号, 第133页)
塞内加尔
加入: 1962年6月30日
1962年8月25日
塞尔维亚
布鲁塞尔文本(1948):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批准加入,但作出如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南斯拉夫本国语言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9号, 第98页)
墨西哥
加入: 1967年5月9日
1967年6月11日
加入布鲁塞尔文本(1948)但作出以下保留:在有关翻译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Copyright 1967, 第6号, 第111页)
奥地利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3年8月26日
1953年10月14日
尼日尔
继续适用宣告: 1962年5月2日
1960年8月3日
巴哈马
继续适用宣告: 1976年7月5日
1973年7月10日
巴基斯坦
1948年6月26日
巴西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2年4月5日
1952年6月9日
布基纳法索
加入: 1963年4月26日
1963年8月19日
希腊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6年11月1日
1957年1月6日
依据布鲁塞尔文本(1948),希腊自1957年1月6日起,不希望保持代表希腊以前作出的任何保留的利益。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7, 第1号, 第5页)
德国
加入: 1966年6月27日
1966年10月10日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日期。
意大利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3年4月11日
1953年7月12日
挪威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62年10月11日
1963年1月28日
摩洛哥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1年10月23日
1952年5月22日
通过法国签署布鲁塞尔文本(1948)并提交加入通知。
摩纳哥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1年6月15日
1951年8月1日
斐济
继续适用宣告: 1971年12月1日
1970年10月10日
斯洛文尼亚
布鲁塞尔文本(1948):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批准加入,但作出如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南斯拉夫本国语言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9号, 第98页)
新西兰
1948年6月26日
日本
加入: 1974年6月4日
1974年7月12日
加入布鲁塞尔文本(1948),但作出以下保留:在作者对其作品进行翻译或授权对其翻译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日本声明:意在保持这一保留的利益,直至1980年12月31日止。 (见 Copyright 1974, 第6号, 第157页)
智利
加入: 1970年4月9日
1970年6月5日
比利时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1年6月15日
1951年8月1日
毛里塔尼亚
加入: 1972年10月16日
1973年2月6日
法国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1年1月22日
1951年8月1日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布鲁塞尔文本(1948):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批准加入,但作出如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南斯拉夫本国语言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9号, 第98页)
澳大利亚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69年4月1日
1969年6月1日
加入布鲁塞尔文本(1948)但作出具体声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接受公约第11条的规定系基于以下谅解:澳大利亚政府在其认为必要时仍可为公众利益自由颁布此种立法,以防止或处理对澳大利亚联邦法律授予版权所有人垄断权利的任何滥用。 (见 Copyright 1969, 第5号, 第94页)
爱尔兰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9年5月4日
1959年7月5日
依据布鲁塞尔文本(1948),爱尔兰自1959年1月5日起,不希望保持代表爱尔兰以前作出的任何保留的利益。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9, 第7号, 第119页)
瑞典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61年2月22日
1961年7月1日
瑞士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5年12月2日
1956年1月2日
科特迪瓦
加入: 1961年7月8日
1962年1月1日
突尼斯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1年10月23日
1952年5月22日
通过法国签署并加入布鲁塞尔文本(1948)。
罗马教廷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1年5月25日
1951年8月1日
联合王国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57年10月24日
1957年12月15日
加入布鲁塞尔文本(1948)但作出特定声明:本国政府接受该文本第11条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谅解:联合王国在其认为必要时仍可为公众利益自由颁布相关立法,以防止或处理对联合王国法律授予版权所有人的垄断权利的任何滥用。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7, 第12号, 第225-6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香港:1973年2月5日;生效:1973年5月5日。 (见 Berne Notification No. 43)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圣文森特:1967年8月10日;生效:1967年11月1日。 (见 Copyright 1967, 第9号, 第208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英属洪都拉斯:1966年1月28日;生效:1966年10月16日。 (见 Copyright 1966, 第10号, 第242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英属圭亚那:1966年3月16日;生效:1966年6月5日。 (见 Copyright 1966, 第4号, 第92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开曼群岛:1966年3月10日;生效:1966年6月4日。 (见 Copyright 1966, 第4号, 第91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格林纳达:1966年2月17日;生效:1966年5月1日。 (见 Copyright 1966, 第4号, 第90-91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蒙特色拉特岛和圣卢西亚:1966年2月9日;生效:1966年3月21日。 (见 Copyright 1966, 第3号, 第67页)
布鲁塞尔文本(1948)适用于贝专纳:1966年2月8日;生效:1966年4月4日。 (见 Copyright 1966, 第3号, 第67页)
芬兰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62年10月29日
1963年1月28日
荷兰王国
1948年6月26日
加入: 1972年11月16日
1973年1月7日
菲律宾
加入: 1950年6月29日
1951年8月1日
葡萄牙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1年6月30日
1951年8月1日
西班牙
1948年6月26日
批准: 1951年3月29日
1951年8月1日
贝宁
继续适用宣告: 1961年1月3日
1960年8月1日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1948年6月26日
阿根廷
加入: 1967年5月5日
1967年6月10日
马达加斯加
继续适用宣告: 1966年2月11日
1966年1月1日
马里
继续适用宣告: 1962年3月19日
1962年3月19日
黎巴嫩
1948年6月26日
黑山
布鲁塞尔文本(1948):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批准加入,但作出如下保留:在有关翻译成南斯拉夫本国语言的专有权方面,以经1896年巴黎补充文本第三第1条修改的1886年《伯尔尼公约》第5条取代该文本第8条。 (见 Le Droit d'auteur 1951, 第9号, 第98页)